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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資訊 | 2010-8-31
昨天,云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公告,對標示北京中醫藥大學藥廠的“降糖甲片”等12個藥品醫療器械實施行政強制措施,暫停在全省范圍內的銷售。市民可登陸藥監網查詢具體信息。
省藥監局相關負責人表示,6月5日,省藥監局發布《2010年第2期違法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和非藥品冒充藥品廣告公告》,涉及降糖甲片、仙草骨痛貼等22個違法藥品醫療器械廣告品種。公告發布后,部分藥品生產企業和廣告代表商按照公告要求及時停止違法廣告發布、接受工商部門處理、發布更正啟事、向藥監部門作出整改承諾,但仍有部分藥品生產企業或代理商繼續發布違法廣告。為此,根據《藥品廣告審查辦法》第21條的規定,決定對這12個藥品醫療器械實施行政強制措施,暫停在云南銷售。
各級藥監部門應通知轄區內藥品經營企業執行,立即將相關藥品下架,不得銷售。相關藥品生產企業或代理商應立即停止發布違法藥品廣告,并按照省藥監局《解除違法藥品廣告品種行政強制措施暫行規定》的要求在相關媒體發布更正啟事以消除影響,并向藥監局提供相關解除行政強制措施的申請材料,以便依法做出解除行政強制措施的決定。
據悉,被強制暫停銷售的12種違法藥品醫療器械廣告品種及標示生產企業為:降糖甲片(北京中醫藥大學藥廠)、益智腦康丸(廣西強壽藥業集團有限公司)、神猴牌二十五味兒茶丸(西藏神猴藥業有限責任公司)、遠洋滑膜炎片(洛陽遠洋生物制藥有限公司)、冠通益脈康膠囊(金花企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金花制藥廠)、石膏二十五味散(內蒙古庫倫蒙藥廠)、風濕骨康片(陜西省雄風制藥有限公司)、散結靈膠囊(吉林百姓堂藥業有限公司)、二十五味珍珠丸(甘南佛閣藏藥有限公司)、伸筋活絡丸(河南明善堂藥業有限公司)、仙草骨痛貼(河南省永春醫藥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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