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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資訊 | 2010-1-25
鄧小虹介紹,針對愈演愈烈的醫療糾紛和“鬧醫”事件,北京將借鑒天津等地的先行經驗,引入相似的工作模式,即由市政府法制辦牽頭,把衛生局、公安局、司法局、保監會和醫療責任險等“角色”聯合起來,逐漸把醫療事故和非醫療事故的調解、鑒定和賠償標準統一化。
鄧小虹透露,北京市衛生局已召集法院、保監會、司法局等部門人員座談,欲改變現有的對醫療事故多元化鑒定的現狀,探索建立聯席會議制度下的醫患糾紛第三方調解機制,讓人民調解參與醫療糾紛處理。
“關鍵在于,由司法局和衛生局共同認可糾紛鑒定機構的合法資質,只要一個機構鑒定完畢后,其他任何部門在受理時都認可同一個鑒定結果。”鄧小虹坦言,近年來,患者到法院打官司的比例逐年升高,醫學會醫療事故鑒定被邊緣化,且兄弟省市的相關法條也已趨于成熟,可以“拿來”使用。去年底,市衛生局已和市政府法制辦進行交流,正在“排隊”等待納入立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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